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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绩基准(年化)
3.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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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作期
182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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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类型
集合资产管理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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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集合计划不定期开放,开放期以管理人公告为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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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人数
*业绩基准(年化),表示产品可能达到的最高年化收益率,不构成最低收益保证,也不代表一定盈利。
运作期 |
业绩基准(年化) |
2021-01-28~2021-07-28 | 3.95% |
本产品为非公募基金产品,过往业绩无公开渠道可供查询,我公司无法保证上述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请勿作为投资决策依据。
认(申)购金额: |
5万 |
存续期限: |
无固定存续期 |
购买手续费: |
0.00% |
赎回费: |
0.00% |
业绩报酬: |
每日计提的业绩报酬在每年的 3 月 25 日、6 月 25 日、9 月 25 日、12 月 25 日支付。每年的 12 月 25 日,若风险准备金仍有余额,则管理人可以提取风险准备金 的部分或全部余额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。若 T 日风险准备金余额超过集合计划投资本金的 10%,则管理人可以于 T+1日起将超出 10%以上部分全部计提为管理人业绩报酬。 |
管理费: |
0.00% |
托管费: |
0.10% |
产品全称: |
东海证券双月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|
产品代码: |
A0DF90 |
收益结构: |
固定收益 |
资金投向: |
本集合计划将投资于国债、金融债(含政策性金融债)、央行票据、公司债、 企业债、地方政府债、项目收益债、项目收益票据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债 券逆回购、可转换债券、可分离交易债券、可交换债券、资产支持证券、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、货币市场基金、债券型基金、分级基金 优先份额、银行存款、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。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业务。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,但非主动买入获得股 票的情况除外(包括但不限于由可转换债券转换所得或由可交换债券交换所得 等),持有股票需在获得股票且具备交易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卖出(如遇相关股票 因缺乏流动性无法卖出的,上述时间期限自动顺延)。 |
投资策略: |
资产配置策略、银行存款投资策略、逆回购投资策略、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、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|
投资范围: |
(1)国债、金融债(含政策性金融债)、央行票据、公司债、企业债、地
方政府债、项目收益债、项目收益票据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债券逆回购、
可转换债券、可分离交易债券、可交换债券、资产支持证券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、
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、货币市场基金、债券型基金、分级基金优先份额、银
行存款、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,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
产总值的比例为:0-100%;
(2)股票(由可转换债券转换所得或由可交换债券交换所得等方式获得的
股票)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为:0-20%。
(3)债券正回购:参与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
值的40% |
项目参与方: |
担保方—本项目不涉及担保方 融资方—本项目不涉及融资方 |
结构化设计: |
本计划无结构化设计 |
自有资金参与: |
存续期,管理人自有资金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不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20%,持有期限不得低于 6 个月. |
收益风险特征: |
中低风险 |
风控措施: |
暂无数据 |
产品规模限制: |
推广期规模上限为 10 亿份,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. |
收益分配原则: |
本集合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|
管理人: |
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投资顾问: |
暂无数据 |
投资经理: |
杨莹 |
托管人: |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|
- 管理人介绍
-     东海证券的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常州证券。2003年5月,在行业大潮转折之际,常州证券改名为“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”,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第十家创新试点券商。2013年7月公司改制为“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”,目前,公司注册资本为16.7亿元。10多年来,东海证券在董事长朱科敏先生的带领下,经历了证券市场的变革和洗礼,一路稳健发展,营业网点从7个发展到80家营业部和8个分公司,客户数量从12万发展到100余万户,集团员工人数从170人发展到3000余人。
公司坚持规范诚信经营,业务均衡稳定发展。目前,在获得证券经纪、证券投资咨询、证券自营、证券资产管理、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综合业务牌照的基础上,东海证券推陈出新,积极开展融资融券、新三板、利率互换、港股通、股票期权等创新业务,成为国内业务牌照齐全的中型综合业务券商之一,并拥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。
- 投资顾问介绍
-     暂无数据
- 投资经理介绍
-     杨莹:女,南京大学生物学硕士,证券从业年限8年,不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;历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研究员。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研究及投资经验。擅长进行长期投资,坚持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,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绝对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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